当前位置:首页 > 读者指南 > 兰山区图书馆入馆须知
1、读者入馆借阅需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办理有关手续,按各借、阅室规则就读。
2、请注意仪表着装,应衣冠大方得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3、阅后请将书刊归还原处,不致乱架。
4、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入馆,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
5、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6、请保持馆区安静,进入阅览区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7、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乱画、乱贴、乱涂、乱刻。
8、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请勿在阅览座位上睡觉。
9、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兰山区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11、用本馆网络与计算机设备上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禁浏览色情、暴力网站,禁止用本馆的网络与计算机设备玩网络游戏。
12、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读者,请至一楼少儿阅览区,请1名监护人全程陪同。
13、家长应对同行的未成年人承担相应的教育义务和监护责任,制止其违规和危险行为,以免干扰他人和发生意外。
14、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兰山区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15、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16、爱护公共设施,请勿随意搬动、挪用、破坏馆设备及桌椅,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17、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人为损坏,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8、如遇有紧急等突发事件发生,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19、出入馆时,如遇出口监测仪报警,请配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