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读者指南 > 图书馆报刊损坏、超期赔偿规定
一、图书丢书赔款
多卷书以整套定价计算;
15年-20年的图书按原定价的10-20倍赔款;
10年-15年的图书按原定价的5-10倍赔款;
5年-10年的图书按原定价的2-5倍赔款;
近五年来的图书根据定价加5元赔款。
二、图书超期滞书金
本馆图书借期为1个月;
超期滞留金收取标准:每册每天0.1元。收取金额每册最多10.00元。
三、损坏图书赔款
1、损坏图书条码:5.00元/个;
2、撕页:5.00元/页;
3、涂抹、折损等:最低每处2.00元。
四、报刊损坏丢失赔款标准
1、丢失:刊物按定价的3倍赔偿,如3倍价格低于20元的,按20元赔款;
2、撕页:5.00元/页。
3、涂抹、折损、剪裁等每处3.00元。